牵手人力资源 QIAN SHOU REN LI 您身边的人力资源专家

设为首页 在线留言 加入收藏

服务热线:

0551-62818250
18130022310

关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3-14 15:56:48

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


关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024年3月5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位代表:


受国务院委托,现将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查,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落实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意见,顶住外部压力、克服内部困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着力扩大内需、优化结构、提振信心、防范化解风险,新冠疫情防控实现平稳转段、取得重大决定性胜利,我国经济波浪式发展、曲折式前进,总体回升向好,主要发展目标任务圆满完成,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出坚实步伐。


全年国内生产总值(GDP)126.06万亿元,增长5.2%;城镇新增就业1244万人,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为5.2%;居民消费价格(CPI)上涨0.2%;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年末外汇储备规模为32379.77亿美元。












(一)加大宏观政策实施力度,组合政策效应持续显现。密切跟踪分析经济运行走势变化,宏观政策突出固本培元,系统打出一套“组合拳”,分批次明确阶段性政策后续安排,常态化开展政策预研储备,有力有序推出了一系列务实管用的新政策举措,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合力。




一是财政货币政策协同发力。延续优化完善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的支持力度。增发1万亿元国债,聚焦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优先支持建设需求迫切、投资效果明显的项目。安排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8万亿元,支持一批补短板、强弱项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全年新增税费优惠超过2.2万亿元。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46万亿元,增长5.4%,民生、基层“三保”等重点领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先后2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2次下调公开市场操作和中期借贷便利(MLF)利率,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推动社会综合融资成本下降,1年期和5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分别下降0.2个和0.1个百分点,企业贷款利率下降0.29个百分点。充分运用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支农支小、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支持力度。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2023年末,广义货币供应量(M2)余额和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分别增长9.7%和9.5%。全年人民币贷款增加22.75万亿元,比上年多增1.31万亿元。


二是政策统筹进一步强化。加强新出台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清理和废止有悖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规定,持续提升宏观政策的协同性、精准性、有效性。组织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三是经济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强。积极宣传阐释习近平经济思想,加力做好经济形势和政策宣传解读,主动回应社会热点和舆论关切,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全方位、多角度讲好中国经济故事,旗帜鲜明唱响中国经济光明论。


(二)积极促消费扩投资,内需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大力促进有效投资,内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111.4%,其中最终消费支出贡献率为82.5%。




一是消费潜力进一步释放。出台实施恢复和扩大消费的20条政策措施。稳定和扩大汽车、家居、电子产品等重点消费,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全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达859.6万台。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持续优化消费环境。推动文化、旅游、餐饮等生活服务消费加快恢复,全年服务零售额增长20.0%,国内出游人次、居民出游花费分别增长93.3%和140.3%。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47.15万亿元,增长7.2%,其中,网上零售额达到15.43万亿元,增长11.0%。成功举办中国品牌日活动。开展“消费提振年”活动。加快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




二是有效投资持续发力。积极发挥政府投资带动放大效应,制定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管办法,加强和改进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进一步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的行业范围,将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普通高校学生宿舍等纳入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完善推进有效投资长效工作机制,强化用地、用海、用能、环评等要素保障,川藏铁路、西部陆海新通道、国家水网骨干工程等“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以及其他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取得重大进展。制定出台促进民间投资的17项措施,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特许经营项目,稳妥推进投贷联动试点合作,将消费基础设施等更多领域纳入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行范围。建立全国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截至2023年末,各地通过平台公开推介项目6067个,项目总投资规模5.97万亿元。持续向金融机构推送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项目,并推动扩大贷款投放。全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0.30万亿元,增长3.0%。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长10.3%,基础设施、制造业投资分别增长5.9%、6.5%,其中基础设施民间投资增长14.2%,制造业民间投资增长9.4%。


(三)大力强化创新驱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成效明显。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加强科技发展规划、改革、政策等顶层设计,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持续提升。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33278.2亿元,增长8.1%,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达到2.64%;基础研究持续加强,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占研发经费投入比重为6.65%。




一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持续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不断完善,科技创新全链条政策衔接进一步加强。国家实验室体系建设有力推进。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统筹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推动创新型省份和创新型城市建设。新建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接续实施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加快建设重点领域设施集群,原始创新策源功能不断强化。人工智能、量子信息、脑科学、农业生物育种等领域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加快实施。科研院所管理改革深入推进。成功举办中关村论坛。


二是重大创新成果不断涌现。“揭榜挂帅”、“赛马”等组织机制进一步完善,取得一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神舟十六号顺利返航,神舟十七号成功发射,全球首枚液氧甲烷火箭成功入轨,可重复使用火箭加快研制试验,全球首颗高轨合成孔径雷达卫星成功发射,手机直连卫星走进消费级市场。奋斗者号载人潜水器完成极限深潜。国产大飞机C919、国产首艘大型邮轮投入商业运营。全球首台16兆瓦海上风电机组并网发电,全球首座第四代核电站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投入商业运行。“中国天眼”探测到纳赫兹引力波存在的关键证据。“九章三号”量子计算机再度刷新光量子计算世界纪录,“祖冲之号”、“夸父”量子计算云平台上线。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不断增长。截至2023年末,我国境内有效发明专利量达到401.5万件,高价值发明专利占比超过四成,成为世界上首个境内有效发明专利数量突破400万件的国家。


三是企业技术创新支持力度加大。出台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意见,实施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方案。增加1000亿元支持企业技术进步专项再贷款额度,将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20%,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的研发费用按100%加计扣除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充分发挥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持续有力支持新兴产业早中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发展。


四是人才培养使用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落实关于完善科技激励机制的意见。启动重点领域紧缺人才自主培养行动。出台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政策措施。深入推进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支持建设21个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45个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5000家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


(四)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实体经济根基持续巩固壮大。全面部署推进新型工业化,大力推进短板产业补链、优势产业延链、传统产业升链、新兴产业建链,提升供给体系质量,产业发展的接续性和竞争力不断增强。


一是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出台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实施钢铁、有色、建材等重点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出台推动现代煤化工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持续优化石化产业布局。滚动实施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提升行动计划,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深入推进智能制造,出台强化制造业中试能力支撑行动方案。制定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加快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深化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试点。


二是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完善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推动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新能源和未来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商业航天和航空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北斗产业规模稳步增长,全面服务关键重点行业领域,加速成为公众消费产品标配应用。全国首个商业航天发射场加快建设。推动新能源汽车企业优化重组和做强做优,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试点,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连续9年位居全球首位、全年销量占新车销量比重超过30%。人工智能、生物制造等未来产业有序布局。




三是数字经济加快发展。大力发展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扎实推进,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持续上升。数字技术应用从辅助环节向核心环节拓展,数字化管理、平台化设计、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等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深化产业数字化,组织实施数字化转型工程,支持一批数字化示范项目。发布平台企业典型投资案例,推动平台企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四是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更加完善。铁路网络进一步完善,“八纵八横”高速铁路主通道加快建设,已建成投产铁路里程15.9万公里,其中高速铁路4.5万公里。国家公路网持续完善,国家高速公路主线拥挤路段扩容改造、普通国道低等级路段提质升级加快实施。长江等内河高等级航道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港口群等重大项目加快建设。支持中西部地区支线机场和西部地区枢纽机场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和市域(郊)铁路建设有序推进。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加快构建。建成全球规模最大、技术领先的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宽带光纤网络加速布局。




(五)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发展活力和动力持续释放。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堵点难点问题加快破解,“两个毫不动摇”要求进一步落实落细,营商环境稳步改善。


一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快建设。出台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总体工作方案,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着力破除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等突出问题。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探索制定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体系,市场准入环境持续优化。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修订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开展数字证书跨区域兼容互认,提升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水平。加大重点区域营商环境建设力度,出台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完善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制度。


二是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启动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国有经济管理的意见,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及28条配套举措,围绕优化市场监管、增强金融支持、强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举措出台专项政策,协同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支持力度。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发挥统筹协调、综合施策、促进发展的职能,协调推动助企惠企举措落地落实。建立部门与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国有企业、制造业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有针对性地解决经营主体提出的具体诉求。支持更多企业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


三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深入推进。支持重大改革试点探索创新,出台上海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以清单批量授权方式赋予试点地区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大自主权。深入推进能源、铁路、电信、水利、公用事业等行业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强化对经营自然垄断环节业务企业的监管。深化油气管网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省级管网以市场化方式融入国家管网,提升“全国一张网”覆盖水平。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超过60%,推动具备条件的电力现货市场转入正式运行,深化绿色电力市场建设。完善重要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完成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改革,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首次分区核定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实施供热价格改革。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全面落地。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强化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深化数据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组建国家数据局,构建国家数据管理体系。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逐步到位,国防动员的顶层设计、能力建设有序开展,制度体系加快健全,人民防空建设管理不断规范完善,取消人防专用设备跨省域销售、安装限制。


(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不断增强。加快打造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国际经贸投资合作开辟新篇章。


一是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取得丰硕成果。成功举办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23个国家领导人和联合国秘书长应邀出席论坛,来自151个国家和41个国际组织的代表来华参会,形成458项合作成果。成功举办中国-中亚峰会,成立中国-中亚元首会晤机制。统筹推进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建设,中老铁路稳定高效运行,雅万高铁建成开通,非洲疾控中心等民生项目移交运营,鲁班工坊建设提质升级。数字经济、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卫生健康等新领域合作成果持续涌现。多边及区域框架下电子商务合作成效显著,“丝路电商”伙伴国增加至30个。中欧班列稳定畅通运行,通达欧洲25个国家的217个城市,全年累计开行1.7万列、运送货物190万标箱,分别增长6%和18%。国际产业与投资合作持续深化。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2240.9亿元,增长28.4%;与共建国家货物进出口19.47万亿元,增长2.8%,占外贸进出口比重提高至46.6%。创新开展共建“一带一路”十周年宣传。




二是外贸外资稳中提质。出台外贸稳规模优结构、海外仓发展等政策措施,全年货物进出口41.76万亿元,增长0.2%,其中,新车出口491万辆、跃居世界首位,电动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新三样”出口增长近30%。出台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完成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成功举办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重大展会。出台单方面免签、互免签证安排、加快恢复国际航班等便利中外人员往来的政策措施。出台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开展“投资中国年”和国际产业投资合作系列活动,全流程推进标志性外资项目落地,全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632.5亿美元。加强境外投资服务和监管,指导企业防范化解境外投资风险,境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1301.3亿美元,增长11.4%。


三是开放平台建设全面推进。推进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在上海等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推进制度型开放,设立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推出170余项新的试点举措。西部陆海新通道辐射范围拓展至18个省(区、市)的70个城市,对外通达120个国家和地区的486个港口。


四是国际经贸合作务实开展。多双边经贸合作持续深化,与厄瓜多尔、尼加拉瓜、塞尔维亚签署自贸协定,与新加坡签署自贸协定进一步升级议定书。扎实做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高质量实施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积极参与世界贸易组织改革,引领完成投资便利化协定谈判。


(七)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取得新进展。统筹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效力效能持续提高,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步伐加快。


一是脱贫攻坚成果不断巩固。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开展防止返贫集中排查,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比例稳定在99%以上,及时排查解决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持续加大脱贫人口就业支持力度,实施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专项行动,易地搬迁脱贫劳动力就业率保持在94%以上。通过实施以工代赈政策,全年累计吸纳带动250余万农村低收入群众就地就近务工。发挥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定点帮扶机制作用,加大有组织劳务输出,探索推广“企业+就业帮扶车间”等新模式。积极发展户用分布式光伏,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覆盖农户累计超过500万户,户均年收入增长约2000元。开展新春行动、金秋行动等消费帮扶专项活动,全年直接采购和帮助销售欠发达地区农产品总额超过4000亿元。全年脱贫人口务工就业总规模达到3396.9万人。脱贫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396元,实际增长8.4%。


二是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加快构建。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做好“土特产”文章,农村产业融合扎实推进。引导特色产业集聚升级,支持创建一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和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培育全产业链产值超百亿元的特色产业集群139个,新认证绿色、有机和名特优新农产品1.5万个。新创建一批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推动分区分类探索农业现代化发展模式。引导粮食加工企业改造提升技术装备,推动各地提升建设1600多个农产品加工园,认定第三批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106个。促进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累计培育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超过9万家,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服务带动效应持续增强。大力发展乡村文化产业和乡村旅游,确定一批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县,建设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持续加大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推介力度。


三是乡村建设和治理提升扎实推进。加快补齐乡村基础设施短板,实施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和改造,加快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累计建设28.9万个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扎实开展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实施,生活垃圾得到收运处理的行政村稳定保持在90%以上,务实开展农村改厕“提质年”工作,扎实推进生活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巩固提升,全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8.3%。出台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体系等惠民政策,三级医院帮扶范围扩大到940个县的1496家县级医院。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接诉即办、“村民说事”等务实管用乡村治理方式,加快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八)持续增强区域城乡发展新动能,发展的协调性稳步提升。在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方面推出一批新举措,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积极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区域城乡协调发展迈出新步伐。


一是区域发展协调性增强。出台支持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的政策措施,高校、医院、中央企业总部等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加快在雄安新区落地建设,第二批北京市属行政企事业单位迁入城市副中心加快推进。制定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城镇污水垃圾、化工、农业面源、船舶和尾矿库污染治理工程系统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取得明显成效,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95.6%。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不断深化,交通等基础设施硬联通和职业资格互认等规则软对接走向深入,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重大合作平台建设取得新突破。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走深走实,上海“五个中心”建设步伐加快,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为突破口的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型开放步伐加快,“一线放开、二线管住”进出口管理制度试点稳步扩大。黄河流域重点工程加快实施,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深入推进,流域涉水公园建设得到有效规范。


西部地区产业优化布局和转型升级统筹推进,出台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支持贵州、广西、云南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支持西藏、新疆发展和对口援藏、援疆力度进一步加大。东北地区维护国家“五大安全”能力不断增强,制定进一步推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科技创新、旅游发展、冰雪运动等领域政策规划。中部地区湘鄂赣、豫皖等跨省合作扎实推进,编制新时代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发展。东部地区发展质量和效益稳步提升,山东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深化,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海洋经济加快发展,现代海洋城市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海洋经济综合实力不断增强。




二是区域战略融合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更好发挥高质量发展动力源作用,科技创新策源功能持续加强。内陆腹地战略支撑作用凸显,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绿色协调联动发展格局初步形成,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地区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跨域合作,生态环境保护强大合力加快形成,地区间横向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完善,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取得新成就。持续加大对东北平原、黄淮海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等粮食主产区的政策支持力度,中西部地区建成一批能源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基地。跨区域大通道加快形成,西电东送、西气东输等重大工程扎实推进,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开放新格局加快构建。全面推进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支持赣州、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推动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印发新时代大别山革命老区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扎实推进边境城镇、边境口岸、边境新村建设。


三是主体功能区战略深化落地。全面实施《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24个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已经批复实施,部分县级行政区主体功能定位优化调整,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数量总体稳定。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全面编制完成,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全面开展修编。首次将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情况纳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范畴并严格执法监管。完善城镇开发边界管理政策,引导城镇集约高效布局。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国家空间治理数字化转型迈出坚实步伐。


四是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推进。稳妥有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城市落户条件进一步放宽放开,农民工在就业培训、权益维护、子女教育等方面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超大特大城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扎实推进,城市核心功能定位进一步明确。深入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10个川渝毗邻地区合作平台全面建设,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等重点改革持续深化。有序培育现代化都市圈,12个都市圈规划已出台实施。统筹利用各类资金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县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2023年末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6.16%,比上年末提高0.94个百分点。


(九)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新进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


一是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不断强化。召开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出台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举办首个全国生态日主场活动。扎实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组织开展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质量稳中改善,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全国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89.4%、提升1.5个百分点,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取得积极成效。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动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深入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实施“以竹代塑”发展三年行动。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加强水土流失、荒漠化综合防治,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3万平方公里,全国水土保持率达到72.5%,完成“三北”工程总体规划修编和六期规划编制。完成国土绿化任务1.26亿亩。




二是碳达峰碳中和积极稳妥推进。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原料用能和非化石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开展全国及分省区能源活动碳排放核算。启动首批35个碳达峰试点城市和园区建设,稳步推开城市和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积极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稳步推进大型水电、核电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抽水蓄能项目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储能、氢能、生物质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首次超过总装机的50%,全年发电量近3万亿千瓦时;已投运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超过3100万千瓦,比上年末增长超过260%。加快工业、建筑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新建绿色建筑面积占比由“十三五”末的77.7%提升至91.2%。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


三是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步伐加快。出台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发布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制定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等政策,推进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开展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6.4%。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完善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政策制度,深入推进废旧家用电器、汽车、电子产品、钢铁、有色金属循环利用。扎实推进60个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和100个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建设。加强月饼、茶叶、生鲜农产品等重点领域商品过度包装治理。




(十)加强经济安全能力建设,安全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更加注重协同高效、法治思维、科技赋能、基层基础,国家经济安全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巩固提升。推动出台粮食安全保障法。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出台省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粮食总产量再创历史新高、达到1.39万亿斤,连续9年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开展全国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粮食平均亩产389.7公斤,单产提高对增产的贡献率达到58.4%,大豆油料扩种成效明显。统筹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加强耕地保护,全国耕地总量下降态势得到初步遏制。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东北黑土地保护,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标准,稳步推进吉林、山东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挖掘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潜力。加强化肥储备吞吐,保障春耕等重点时段农业用肥需求,完善农药储备管理制度。大力实施种业振兴行动,统筹支持种质资源保护、育种创新、品种测试、良种繁育基地等项目建设。加快先进农机研制推广,推进农机装备补短板和农业机械稳链强链。积极推进智慧农业建设,农业生产信息化率达到27.6%。


二是能源资源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稳步推进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用能高峰期和重要活动期间能源供应总体平稳。加强煤炭兜底保障能力,先进产能有序释放。加快支撑性调节性电源和跨省区重要输电通道建设,加大跨省区电力调配力度,深化电力需求侧管理,市场化需求响应能力进一步提升。支持油气领域加大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力度,原油、天然气产量持续增长,北方清洁取暖重点地区用能供应保障进一步强化。保障初级产品供给和价格稳定,加强铁矿石价格调控监管,国内矿山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宁波舟山大宗商品储运基地建设稳步推进,海外矿产资源开发合作持续加强。加快构建大国储备体系,国家储备战略保障、宏观调控、应对急需能力持续增强。


三是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稳步提升。支持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基础软件等“卡脖子”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扎实推进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一批攻关成果实现规模化应用。稳步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实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布局建设102个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构建“支点城市+骨干走廊”现代流通网络,在重点城市开展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推进农村流通设施和业态全面融入现代化流通体系。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不断深化。


四是数据安全能力建设持续推进。促进数据流通交易和开发利用,加快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强化数据安全治理,数据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日趋完善,5G、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等新型融合领域安全保障能力持续提升。


五是经济金融重点领域风险稳步化解。支持地方因城施策调整优化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出台首套房“认房不认贷”、降低首套房和二套房首付比例及二套房贷款利率下限、支持金融机构满足房企合理融资需求等政策措施,扎实推进保交楼工作。稳妥处置地方债务风险,加快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和偿还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坚决防止新增隐性债务。稳妥处置大型企业集团相关金融机构风险,分类处置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


六是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力度加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优化实施安全生产考核巡查,高效开展灾害事故应急响应。有力应对京津冀和东北地区严重暴雨洪涝灾害、甘肃临夏州积石山县地震灾害,保障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灾后恢复重建、重点防洪治理工程、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行动等扎实推进。


(十一)切实办好民生实事,基本民生保障有力。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帮扶,积极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完善“一老一小”、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体系,推动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


一是就业优先政策落实落细。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出台支持企业稳岗拓岗政策,制定促进青年就业三年行动方案,实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稳定事业单位和基层项目招聘规模,强化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以及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帮扶,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就业创业扬帆计划。打造家门口就业服务站,推动公共就业服务下沉基层。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加大重点群体创业、技能培训等政策支持和配套设施建设力度。


二是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提高。健全收入分配政策体系,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6.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延续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等优惠政策。指导地方上调最低工资标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上调3.8%,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三是健康中国建设扎实推进。深入开展健康中国行动和爱国卫生运动。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县级医院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完善疾控体系,提升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措施,做好流感、支原体肺炎等传染病防治。优化全国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


四是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覆盖面稳步扩大,2023年末全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0.66亿人、2.44亿人、3.02亿人。稳妥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个人养老金制度试点先行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持续提升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推进落实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政策,全年惠及群众就医1.3亿人次,减少群众垫付1536.7亿元。加快建设社会保险信用体系,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稳妥推进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截至2023年末累计731万人纳入职业伤害保障范围。稳步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和棚改安置房等建设,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持续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专项救助范围扩大到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保障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五是公共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均等化水平持续提高。发布新版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强化义务教育薄弱环节建设,组织实施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加快完善教育基础设施条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出台实施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48个地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开展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建立基本殡葬服务体系,加强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推进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深入实施中华文明探源工程、“考古中国”重大项目,支持三星堆博物馆新馆、殷墟遗址博物馆、汉魏洛阳城遗址博物馆、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体育公园建设管理和开放利用,促进户外运动设施建设和服务提升。成功举办成都大运会、杭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推动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支持引导家政服务业员工制转型发展,持续推动家政进社区。




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圆满完成,经济发展、社会民生等预期目标完成情况较好;创新驱动发展成效明显,研发经费投入强度、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比持续提高;绿色低碳转型深入推进,非化石能源占比稳中有升,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民生福祉不断增进,城镇新增就业超额完成任务,居民收入增长快于经济增长,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加强;粮食安全保障有力,原油、天然气产量持续增长。受出口增速回落、房地产销售和投资收缩、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等影响,一些行业生产恢复不及预期,工业增长与预期目标有一定差距。工业和民用领域能源消费增长较快,导致能耗强度下降和碳强度下降不及预期。


过去一年,国际环境变乱交织,地缘政治冲突加剧,外部变化对我不利影响持续加大;国内周期性和结构性矛盾叠加,多地遭受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经济工作的复杂性挑战性多年少有。面对异常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上述成绩来之不易。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运筹帷幄、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各地区各部门勇于担当、实干笃行的结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一致、不懈奋斗的结果。在此过程中,全国人大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全国人大代表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对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出很多很好的意见建议;全国政协加强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国政协委员积极建言献策,在推动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也要看到,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世界经济增长仍未恢复至疫情前水平,全球贸易投资增长乏力,风险点和动荡源显著增多,外部环境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明显上升。经历三年新冠疫情冲击,国内经济恢复发展本身有不少难题,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加速显现,很多新情况新问题接踵而至,包括有效需求仍然不足,居民扩大消费能力不足、意愿不强,房地产投资持续承压,民间投资信心仍需提振,国际贸易限制和摩擦可能增加稳定出口的压力;实体经济困难较多,产业创新能力有待提升,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仍然突出,部分新兴领域存在重复布局和投资过热问题,部分行业、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仍较困难;一些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压力较大,部分地方债务、金融等风险隐患依然突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建立还需要一个过程;民生保障存在短板弱项,稳就业压力较大,部分人员就业困难与部分岗位招工难并存,居民增收困难较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需持续提升;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不容乐观,部分地方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存在短板弱项,防控重特大事故的压力较大。


我们既要正视困难,更要坚定信心。从发展机遇看,求和平、谋发展仍然是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心愿,经济全球化仍是大势所趋,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重塑世界经济结构,全球政治经济格局调整中蕴藏着新的机遇,共建“一带一路”十年成果斐然,正在吸引越来越多国家深度参与,我国积极开展自贸协定谈判,参与世界贸易组织改革,在全球产业格局调整中抢抓机遇,有望不断拓展贸易投资合作空间。从有利条件看,我国具有显著的制度优势、超大规模市场的需求优势、产业体系完善的供给优势、高素质劳动者众多的人才优势,科技创新能力在持续提升,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在加快壮大,全面深化改革为发展注入新动力,宏观政策空间仍然较大,我国发展面临的有利条件强于不利因素,经济韧性强、潜力足、回旋余地广,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生产要素条件没有改变,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


最为重要的是,我们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全国上下贯彻落实习近平经济思想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的自觉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提高,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进一步激发,将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只要我们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善于在应对国际环境变化带来的风险挑战中趋利避害、化危为机,善于在复杂局面中把握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解决好发展中的“两难”、“多难”问题,就始终能够营造于我有利的发展环境,始终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推动中国经济稳中有进、行稳致远。


二、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政策取向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义重大。


(一)总体要求。


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


(二)主要预期目标。


深刻把握发展机遇和有利条件,充分估计内外部环境的复杂严峻性和不确定性,与“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有效衔接,在综合平衡基础上兼顾需要与可能,提出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左右。主要考虑:从客观需要看,我国仍是发展中国家,正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时期,有效应对外部环境变化挑战,在发展中破解各种矛盾问题,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稳定和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增强发展信心,都需要保持一定的经济增长速度。从目标衔接看,这个目标兼顾当前和长远,符合“十四五”规划目标要求,着眼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任务,也有利于加快经济结构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从支撑条件看,这个目标同经济增长潜力基本匹配,资源要素条件可支撑,也具备宏观调控政策空间。同时,我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还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实现这一目标并非易事,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城镇新增就业1200万人以上,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关于城镇新增就业:主要考虑是,2024年新成长劳动力规模仍然较大,农村劳动力转移等就业结构调整也需要新的就业岗位,城镇新增就业目标由2023年的“1200万人左右”调整为2024年的“1200万人以上”,既是稳就业、调结构、增信心的客观要求,又体现了稳就业工作的力度和决心。关于城镇调查失业率:主要考虑是,在2024年经济运行风险挑战增多、重点人群就业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将预期目标稳定在5.5%左右,体现了就业优先的政策导向。


——居民消费价格(CPI)涨幅3%左右。主要考虑:综合分析2023年价格变动的翘尾影响和2024年新涨价因素,预计2024年居民消费价格将温和上涨。这一预期目标与2023年预期目标保持一致,符合物价企稳回升的总体趋势,并为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和深化价格改革留有一定余地。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主要考虑:这一预期目标比2023年“基本同步”的提法更为积极,进一步体现了增加居民收入的政策导向。随着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等政策进一步加力,实现这一目标既有支撑,也需要付出努力,在实际工作中力争更好结果。



上一篇:工伤职工跨省异地结算政策宣传 下一篇:习近平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民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