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活就业人员2024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期限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5-06-25 09:12:59
发布时间:2025-06-23 14:22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发〔2021〕17号)相关规定精神要求,我市未及时缴纳2024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请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缴费,逾期将无法补缴。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以个人身份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线上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皖事通”APP、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APP或“安徽人社”微信公众号办理。
以“皖事通”为例:
下载“皖事通”APP,注册登录后在“皖事通”首页搜索“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专区”,点击进入,选择“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点击专区内“灵活就业社保缴费”服务,系统自动带出登录用户的基本信息,点击“查询”按钮,获取用户参保信息,用户选择具体的险种信息,点击“缴费”按钮进行缴费即可。
二、线下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或社保卡等相关资料,到当地社保经办服务窗口办理参保登记。
灵活就业人员完成参保登记申请流程后,至税务窗口或通过“电子税务局”等方式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适当标准作为个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缴费方式可以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等,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满足最低缴费年限条件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享受的待遇与企业职工一样。
现行政策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溯补缴方式增加缴费年限。为了您的权益,请您及时缴费。
合肥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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