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手人力资源 QIAN SHOU REN LI 您身边的人力资源专家

设为首页 在线留言 加入收藏

服务热线:

0551-62818250
18130022310

合肥医保新变化!缴费减半,待遇不变!

发布时间:
2020-03-16 09:45:44

合肥医保新变化!缴费减半,待遇不变!

 

《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通知指出

2020年2月至6月期间

对企业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

实行减半征收

此举预计将为全市各类企业

减负10亿元

    2020年2月份至6月份,对企业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按单位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业务及其从业人员参照执行。
   免收职工医保费延期和缓缴期间滞纳金。
   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参保登记的、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以内办理。
   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确实无法缴纳职工医保费的,在2020年内可申请缓缴职工医保费,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严重失信企业不纳入缓缴职工医保费范围。

 

 

 答 疑 如 下 

↓↓↓

Q:本次阶段性减征政策的实施范围和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A:对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含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实施期限按照省规定的上限执行,即2月至6月,共5个月,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

 

Q:哪些企业可以享受到减半征收医保费的优惠措施?
A:2019年正常缴费的企业(包括按单位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都可以享受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

 

Q: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政策吗?
A:个人缴费部分不变。


Q:企业办理缓缴期间,是否需要继续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手续?
A:参保企业仍应办理缴费申报手续。

 

Q:企业享受阶段性减征医保费优惠政策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A:阶段性减征医保费期间,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免填单、免申请,在核定缴费环节自动享受阶段性减征医保费政策。

 

Q:受疫情影响,企业未无法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缴纳职工医保费的怎么办?
A:对受疫情影响,缴费人无法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缴纳职工医保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补缴,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Q:此次减征影响参保人员待遇吗?
A:不受影响。

 

Q:2月份企业已全额缴纳职工医保费的怎么办?
A:按政策规定,已缴纳部分可以在后续的月份办理抵退。


 


上一篇:医保政策问答(一) 一图读懂如... 下一篇:合肥市金融社保卡办理流程